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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召开《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研讨会

时间:2020-09-16 点击:910 次 来源:坦言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召开《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研讨会

中原融媒 2017-06-19 19:07:56

 

来源:河南经济报记者 孔凡哲 申桂玲

 

2017年6月19日,河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郑州召开《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研讨会,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王群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由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冯建勋主持。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邵良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顺灵、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刘铁柱出席研讨会。

河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赵鹏、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东、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嵩誉、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胡雁云、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杨红朝、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皮里阳、河南省省委党校科技文化教研部副教授梁红军等专家学者,以及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省直有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和河南坦言、河南继春、河南博云天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上,与会人员针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文本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文本内容逐条逐款逐项,提出了修改意见。

王群指出,各位专家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谈了自己的看法,特别是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很好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建议,为下一步省人大环资委审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重要素材。一部好的地方性法规的出台,需要凝聚很多人的智慧,需要经过反复调研、论证、修改、完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需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专家们献计献策,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良法、善法、管用的法,才能确保地方立法质量

 

在谈到如何开展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工作时,王群强调,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环境资源法学是从经济法学独立出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在过去只注重GDP而忽视环境资源保护的前提下,环境资源法学被弱化,研究环境资源法学的人很少。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许多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我们研究环境资源法学提供了理论指导。希望同志们不仅要系统学习环境资源法学基本理论,用正确的理论指导我们的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工作。

二是要充分发挥研究会各位理事的作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现有理事100多人,这些理事,既有各高校环境资源方面的专家学者,也有公检法及律师行业环境资源方面的司法实践者;既有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方面立法工作者,也有省市县环境资源监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可以说,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人才济济,是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宝贵财富,一定要发挥好各位理事的作用,一定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是要发挥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党支部的作用。按照省法学会的要求,6月6日,我们召开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支部委员。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党支部的成立,强化了党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引领、指导作用,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提供了政治保证。希望同志们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工作中,要树立政治意识,牢记党性观念,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研究之路。同时,研究会党支部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研究各位理事多沟通、多联系,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四是逐步完善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体制机制。如何调动各位理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如何提高研究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如何更好地发挥各位理事的智慧和作用,需要进一步研究,需要从体制机制上来改进。比如,多吸收一些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和省直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真正让我们的研究会动起来、活起来。

 

河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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